(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生态文明大旗,强化科技兴林和依法治林,着力构建三大体系(生态、产业、文化),突出抓好四项工作(深化林业改革,实施“双低”改造,推进节能减排,加强资源管护),奋力推进五个提高(林地产出率、生态质量、林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林业规范管理水平和林业聚集社会资源的能力),促进生态增量、林业增效、农民增收、林区和谐、生态良好,努力实现全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全省确权发证率达到80%以上,各项配套改革措施得到落实。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启动。
2.完成人工造林200万亩、苗木花卉40万亩、封山育林100万亩、中幼林抚育500万亩、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68万亩、义务植树 1亿株;完成低产林改造和低丘岗地开发80万亩、乌桕能源林建设任务10万亩;启动实施林业碳汇项目和矿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
3.森林采伐量控制在863万立方米限额以内,林地面积稳中有增;森林病虫害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控制在0.3‰以内;力争新建1处国家级、3处省级自然保护区和3个省级湿地公园。
4、全省林产工业产值达到185亿元,增长10%。人造板产量达200万立方米,增长11%;木竹地板达3500万立方米,增长6%。新增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个。
(三)重点工作
1.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对纳入林改范围的集体山林,积极抓好确权到户和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年底前全省集体林地确权发证率达到80%以上;认真落实“两金”减征政策,取消一切不合理涉林收费项目,切实减轻林农涉林负担;抓好要素市场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建设;积极稳妥实施乡镇林业站改革,妥善做好分流人员安置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分类经营的要求,科学划分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完成两类林场的界定工作,明确林场的发展方向。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好林场职工养老保险。选择一批重点国有林场,采取省局领导和处室挂点的办法联系指导,促进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2.大力实施低丘岗地开发和低产林改造。坚持“先规划后设计,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严格做好现场勘察、设计审批、种苗配置、工程监管、检查验收等工作。实行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制度,重点抓好30个试点县市的低产林改造工作。在试点示范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低产林改造实施和管理办法,使低产林改造工作走上规范化、规模化的发展之路,为下一步在全省铺开奠定基础。
3.积极开展碳汇项目建设和生物质能源开发。积极争取世行碳基金项目,开发京都、欧盟碳汇造林市场,多渠道筹措林业碳汇项目资金;认真实施中国绿色碳基金武汉市碳汇林项目;加强碳汇项目管理,组织制定有关技术规程,做好项目计量与监测;积极宣传林业碳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植树固碳事业。积极开发以乌桕为主的林业生物质能源,大力营造生物质能源林,完成好10万亩乌桕原料林基地建设试点任务;组织开展生物质能源树种选育和种植模式研究。
4.切实抓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完成国债长防林12万亩、农发长防林4万亩、天保工程造林3.4万亩、林业血防工程13.87万亩、高效经济林60万亩、退耕还林荒山荒地80万亩、外资造林和速丰林各10万亩造林任务。组织开展2005-2007年长江防护林中央国债项目检查验收,切实加强对长防林工程的监督管理。抓好赤壁等4县市国家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并在总结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长防护林建设县市推广应用。对天保工程区内划为禁伐区的3826.2万亩林木实行严格保护,对密度过大的人工林适当开展抚育间伐,提高林分生态功能。加强公益林管理,积极商省财政厅共同出台生态公益林管理规范性文件。切实巩固487万亩退耕还林成果,抓好补植补造,认真落实退耕还林延补政策。
5.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管护水平。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实行林地定额管理,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坚决禁止乱征滥占林地。认真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和木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加强木材加工企业监管,严格控制森林资源不合理消耗。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和野生动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治安和谐稳定。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力争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抓好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积极开展晋升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做好洪湖湿地确认为国际重要湿地的争取工作。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行为。加强病虫害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的预防、除治和马尾松毛虫、杨树食叶、蛀干害虫等病虫害的防治,严防林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强森林灾害应急管理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6.着力加快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加大林业基地建设力度,结合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一批优质高效工业原料林、经济林果和花卉种苗基地。大力发展林浆纸、木制家具、林产化工、森林食品、木本油料、中药材等短缺产业,加快推进生物质能源、生物材料、生物制药等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培育生态旅游、林产品流通、森林资产评估、技术推广咨询等服务业。继续开展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评选,加快培育特色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步伐。进一步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扶持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提高林农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7.深入开展绿色家园创建活动。在巩固前两年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创建规划,继续抓好100个村的试点,组织技术人员因地制宜地编制的绿化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严格按规划实施。研究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创建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建管并举,在管护上狠下功夫,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认真研究新农村建设中新造林的管护管理办法,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创建一批,巩固一批,提高一批。
(四)主要措施
1.推进科技兴林,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突出抓好生态治理和修复、生物质能源开发、林木花卉良种繁育、林产品加工转化等技术攻关,重点推广一批技术成熟、应用面广、实用性强的林业科技成果。加快林业标准化建设,促进林业生产标准、产品标准和质量标准与国际市场接轨。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推进以“六网合一”为平台的网络建设,加快发展数字林业。继续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和林农培训,大力发展林业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推行林业行业特定岗位准入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
2.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治林水平。加强林业立法工作,抓紧制定和完善森林采伐管理、木材流通管理、林地管理、湿地保护、义务植树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大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人们的林业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探索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途径和方法,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林业执法监管体系,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3.拓宽融资渠道,激发林业发展活力。继续加大林业重点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等林业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进一步严格森林植被恢复费、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费等林业规费的征收管理。加大对造林投资主体金融信贷扶持力度,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林业防沙治沙、速生丰产林等林业建设项目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优惠政策。加强林业对外合作,完成德国政府贷款湖北森林经营项目启动。积极培育森林资源资产交易市场,促进森林资源资产合法流转。健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规范评估行为,积极推进森林资源抵押贷款。
4.做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坚持以“推进现代林业,倡导生态文明”为主题,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宣传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价值观,宣传生态文化的基本知识,宣传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宣传林业对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作用,宣传林业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和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努力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为林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加强党建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林业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着力形成富有战斗力、凝聚力、威信力的领导班子集体。高度重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学科带头人、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等高层次人才。加强森林公安和林政执法队伍建设,抓好林业执法单位规范化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狠抓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好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林业工程建设资金的稽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6.推进行风建设,树立林业部门形象。进一步抓好林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切实加强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林权制度改革等重要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文明系统创建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不断改善林业部门行风。
二○○八年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