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护林防火指挥部文件
鄂护防办〔2008〕2号
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修订市(州)
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市(州)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年度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湖北省市(州)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年度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2、湖北省市(州)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与核分细则表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森林防火 考核 办法 通知
抄报:国家林业局防火办
发送:局办公室
湖北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08年1月31日印发
附件1
湖北省市(州)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年度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全面客观的核价市(州)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业绩,进一步提升全省护林防火工作水平,建立上下联动,相互支持,政令畅通的工作运行机制,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二、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注重绩效;规范管理,鼓励创新;分类实施,简便易行。
三、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日常工作,专项任务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详见《市(州)级护林防火办公室工作考核内容与核分细则表》)。
四、考核方法和步骤
(一)平时考核。省防火办采取日常记载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对各地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的掌握,为年终考核积累资料。
(二)市(州)上报情况。1月10日前市(州)级护林防火办公室对核分细则表7、9-16项做出说明,并通过省森林防火信息网信息专递上报省防火办。
(三)综合测核。省防火办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各市(州)上报情况,对各市(州)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打分、综合核定。
(四)结果复核。省防火办将考核打分情况反馈各市(州),被考核单位如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省防火办复核情况后,下发考核通报。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考核结果书面通报各市(州)、(林区)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局。
(二)对考核前5名的,省防火办授予年度先进单位称号,并建议林业主管部门给予相关的奖励。
(三)对考核连续3年名列前5名的,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核选全省护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时将优先考虑。
六、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被考核单位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妨碍考核
(二)本办法由省防火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市(州)级护林防火办公室工作考核内容及核分细则表
|
序号 |
满分 |
考核内容及核分标准 |
考核人 |
|
1 |
6 |
认真完成国家和省部署的专项任务并按时报告情况得6分,少完成一项扣2分,不按时上报一次扣1分,3次以上不完成或不上报不得分。 |
朱仕豹 吴 鹏 |
|
2 |
3 |
市、州级防火办全年编发简报、快讯等政务信息12条以上并提交省森林防火信息网(http://221.232.153.140)相应栏目得3分;6-11条得2分;不足6条不得分。 |
李传华 吴 鹏 |
|
3 |
6 |
政务信息被省简报、快讯采纳数量前5名的分别得6-2分,前5名以外的得1分;未被采纳的不得分。 |
李传华 吴 鹏 |
|
4 |
4 |
7月5日前完成半年工作总结、1月5日前完成全年工作总结并提交省森林防火信息网“工作总结”各得2分,逾期或不提交不得分。 |
吴 鹏 |
|
5 |
2 |
按照省防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森林防火信息网公文和信息提交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提交电子文件和信息得2分,3次以上不规范提交不得分。 |
吴 鹏 |
|
6 |
7 |
市、州级防火基本建设投资(不含国家、省投资)较上一年度增长20%以上或净值增加10万元以上得7分,增长幅度不足20%或不足10万元得3分,不增加不得分。 |
陈
波
|
|
7 |
3 |
能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在项目和资金稽查中不出现问题得3分。 |
|
8 |
2 |
能够按照要求报送项目进展和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得2分。 |
|
9 |
6 |
2月底前制定并报送宣传方案得2分,迟到或不报不得分;在省级电视台、报纸、杂志正面报道1次以上或在省级报纸、杂志开辟宣传专版得4分。 |
吴 鹏 |
|
10 |
6 |
有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批复立项的科研项目(含标准)得4分,制定科研(含标准)计划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得2分。 |
陈波 |
|
11 |
6 |
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得2分;组织开展市、县级扑火预案综合演练得4分 |
孙汉临 |
|
12 |
4 |
市、州级防火办每年举办业务培训得3分;培训类别在2种以上的加1分。 |
孙汉临 |
|
13 |
6 |
建有完善的市、州级扑火物资储备库得2分,每年及时补充更新扑火物资得2分,年度物资采购经费增长20%以上的加2分。 |
陈波 |
|
14 |
3 |
90%以上国家、省级重点火险县建有专业森林消防队得3分。 |
孙汉临 |
|
15 |
7 |
建有完善的市、州级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得2分;2008年40%、60%、80%以上的县市建有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分别的1-3分(以后每年上调10%); |
陈 波 胡阳涛 |
|
16 |
7 |
市、州级投资建有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和预警响应机制,并能正常发挥作用得2分,80%县(市)建有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得2分;按上级要求及时提供火情信息得1分。 |
陈 波 胡阳涛 |
|
17 |
6 |
收到卫星林火监测热点2小时内核查反馈率90%以上得6分,80-89%得5分,70-79%得4分,60-69%得3分,59%以下不得分。 |
胡阳涛 |
|
18 |
8 |
协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制度得4分;违反规定上报火情造成工作被动1次扣2分。全年及时规范上报火情得4分,火情上报不规范或不及时1次扣2分。 |
孙汉临 胡阳涛 |
|
19 |
5 |
每月28日前准确提交森林火灾报表电子版累计得3分,迟报或报表不平1次扣1分。1月10日前准确上报森林火灾年报表得2分,迟报或报表不平不得分。 |
陈 波 胡阳涛 |
|
20 |
3 |
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抽查无空岗得3分,无人值班一次扣1分,3次以上空岗不得分 |
胡阳涛 |
|
21 |
|
年度工作有重要突破,经省防火办研究,综合得分视情加10分。 |
朱仕豹 |
|
22 |
|
年度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综合得分一次扣10分。(1)1起森林火灾持续燃烧1周以上的;(2)造成扑火人员1次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受伤3人以上的;(3)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对省防火办故意瞒报森林火灾及损失1次以上的;(4)考核中有严重统计不实、弄虚作假的。 |
朱仕豹
陈 波
吴 鹏 |